第四章节
国二,应该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泪点吧。
一个超级闷的书呆子,不会说话,不会玩,不会与人沟通,不跟不熟的人打闹,不搞笑,整天装酷的一个超级无敌书呆子(但成绩还是栏)。遇上了方浩楠,我的一生,算是毁了。
二年四班,方浩楠,是坐在我右边的那个人。
他的开朗性格让我不禁不向他学习,我们怎么认识的我也忘得一干二净了。只记得是好笑的。总之只要在他旁边,上课被叫出去罚站就一定有你的份。
方浩楠,搞笑天王,古灵精怪,常常让人搞不懂他在想什么。超级情圣,总能逗得女生(其实男生也是),开怀大笑,在他身边不可能不笑。
我才发现,原来,我不是我想象的那么自闭,我也很会说话。
而且,话钾子一开,就再也关不回去了。
我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让自己闭嘴的能力。
不然怎么会无聊到写这篇小说~!
不过,我想可能是我当年太过弱小了,不管人家怎么弄我,我都不会生气。也因为这样,还我差点就命丧方浩楠手中。
还是那句话,不打不相识。
我跟方浩楠时常在上课中的空隙里打闹。
不对,应该说是,我时常在上课的空隙,被方浩楠打。
马的,根据我推测,是国一被傅天佑打得太惨,抓我来报复。
毕竟当年的我脾气好,打我踢我都不会生气。
甚至掐得我快断气我也不会生气。
没有错,我不知道他马的方浩楠是有暴力倾向还是怎样。
爽不爽就抓我来掐,我才是我的颈项太性感了吧,就是这样没错。
不过还好我够硬,活过来了。
小孩子打打闹闹,闹出人命应该算是正常的吧?
咦? 不是正常的噢?
随便啦,谁叫你是我朋友。
国二,除了认识了方浩楠,圣英中学也成立了白痴四人组。
要加入这个团还蛮难的,第一,要帅。
剩的不重要了。
总之成员有,
张瑾瑜,傅天佑,方浩楠,我。
我想,应该够帅了吧。
四人几乎每天在一起。
下课,一起。
吃饭,一起。
补习,一起。
放学,一起。
旷课,一起。
睡觉,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 恶心。
那时幼稚的我们还自以为自己很厉害,爽不爽就旷课然后结伴出去走一天。
走什么呢? 我也不知道,也不去看电影,更不会去逛街,说真的,可能只是为了一句“出去”而出去,并没有特别的节目。
不然白痴四人组就会在我家宅一整天。
四个男生能够做什么,我也不知道。
只记得我们时常在打游戏机,格斗游戏。
我跟傅天佑一组,张瑾瑜跟方浩楠一组。
总之就是浪费青春的一种方法,而且怎样打都不会赢他们。
“喂!傅天佑,算了吧,我们去吃冰啦!”我是这样觉得的。
“不可以,怎样都要赢他们一场!”傅天佑是这样说的。
然后最后就会演变成真实版,比较刺激也比较好玩。
唯一的不同就是,会痛。
国二的前半年就这样马马虎虎的过了,然而在国二的后半年,我遇上了唐可欣,也算是遇上了,安雅琳。
唐可欣是隔壁班的班长。
而安雅琳,跟我同班,但从没交集。
会认识唐可欣,是因为我们与隔壁班一起上华语及Moral课。
当年的隔壁班还有施风华与陈柏宇。
其实那个时候我一直都想跟他们说话,但是就是不知道在怕什么。
好像误会一直都没解开,但我们还是坐在一起上课。
只是中间会隔着方浩楠,也都是用方浩楠来交流传话。
他们总会用废纸折成一团,然后瞄准坐在最前面的唐可欣的头。
接着,丢。
我是觉得满幼稚的啦,不过,我加入了战局。
丢啊丢,好像还蛮好玩的。
男生嘛,总是会趁自己还没有家庭的包袱时多幼稚一点。
所以,当然,我们是幼稚的那一群。
叭!!
“啊!!”我狠狠的丢中的唐可欣的后脑。
“修智杰,你们隔壁班的来上课已经够吵了,而且平时他们丢的垃圾也够多了,你还来参一脚! 是长不大吗?”唐可欣用超三八的阿嫂语气对着我骂。
然后把我丢的纸团一手甩在我的桌上。
而我,吓傻了。
然而也因为这样,我认识了唐可欣。
唐可欣,唐家大千金,虽然是千金,性格却不高傲。对她最重要的就是爱情。简单一句,没有爱会死。常常乱把男生当哥儿们,而让男生不由自主地爱上她 。
然后,也在那段时期,我开始看安雅琳不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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